【48812】胶海关开关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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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859年,清政府在山东滨海建立六处厘税局。其间,青岛区域有塔埠头、金家口两局,另在青岛口、女姑口设分局,关税的征收统由厘税局处理。1865年,在青岛口、塔埠头、金家口先后建立常关,灵山卫、女姑口、沧口、沙子口、登窑和薛家岛等地设常关分卡或代办处,各常关由一名东海关监督委员会委员担任。但这些厘税局或常关分卡等都是针对国内的一些交易活动,而真实起到海关作用并对外敞开的是“胶海关”的建立。1897年德占青岛后,中德两边在1898年3月6日签定的《胶澳租赁公约》中,虽未对该区域未来的关税问题作出明确规矩,但也提及“我国原有税卡建立在德国租地之外,惟所商定一百里地之内,此事德国即拟将交税之界及交税各规章,与我国别的商定,无损于我国之法办结”。(《帝国主义与胶海关》第2页)

  德占青岛之初,鉴于英国在香港施行自由港准则取得的成功,德国以为要把青岛港开展成为德国在远东的商业中心,也应该施行自由港准则。其开端的主见是将青岛作为自由港敞开,不设关纳税,但很快发现不可行,故而又改动主见,计划在租赁地内建立德国税关。1898年春,来华访问的德国海因利希亲王在北京与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赫德达到“与其在胶州沿边当地多设缉私场所,不若在界内设关总理悉数”的一致,并请赫德帮忙疏通总理衙门的关节,但遭到了我国的对立。后通过总税务司与总理衙门的重复参议,并与德国几经交涉,最终议定对比九龙等海关的做法,由我国派税务司在胶澳租赁地建立我国海关。但一起我国也赞同了德国提出的三项要求:“一、应派德人为税务司。二、一切进出该口之各项货品,统归其一概处理。三、税则宜照互易商货税则,一概无异。”(《帝国主义与胶海关》第9~10页)并由赫德选定了筹办胶海关的人选--时任宜昌海关税务司的德国人阿里文。1898年8月15日,阿里文奉赫德之命,由宜昌前往胶澳,筹办设关事宜。随后海关总税务司署又调派洋员4人(三等帮办、一等稽察员、署理检查长、副检查长各一名)、华员8人来青,帮忙阿里文作业。

  实际上,在1899年4月份曾经,清政府总理衙门对在青岛设关问题的情绪并不非常明亮,因而,这一时期阿里文只能以赫德的调查员身份活动。阿里文到青岛后,与东海关道台组成了一个委员会,前后用了不到2个月的时刻,便完结勘定关界的使命,1898年10月10日勘界协议签署。与此一起,阿里文还草拟了《青岛设关纳税方法》,1899年4月17日,经德国驻华公使海靖与我国总税务司赫德在北京会订赞同。1899年4月26日,总理衙门致赫德札文,原则上赞同了在青岛设关的计划,一起就《青岛设关纳税方法》提出了几条修正意见。4月29日,赫德回复总理衙门,表明认同修正意见,并通报决议补授阿里文税务司之职。5月23日,中德签定《胶州新关试行规章》,对胶海关的运转做出了具体规矩。依据德国总督与我国海关总税务司在青岛达到的协议,胶海关于1899年7月1日正式对外工作。胶海关建立后,青岛区域各常关及分卡与东海关脱离从属联系,统归胶海关处理。首要常关组织有塔埠头、红石崖、灵山卫、大港口、女姑口、沧口、登窑、狗塔埠、薛家岛等分关、分卡或代办处。

  胶海关虽为我国政府所设的海关,但依据中德公约规矩,胶海关税务司必须由德国人担任,其他职工亦优先委任德国人,海关工作用语运用德语。据此规矩,阿里文就任首任税务司,处理全关行政事务,胶海关成为近代我国第一个租赁地海关。胶海关的首要功能是对进出口船舶及其所载货品、旅客行李做监督处理,并处理进出口手续、征收关税厘金、查辑私运、编制交易计算等,一起兼办邮政、丈量航道、处理港航设备等事务。1901年10月,胶海关设小港分关(亦称大鲍岛分关),又先后在大赵村和流亭集建立陆路缉私分卡、在台东镇火车站(今四方火车站)建立纳税处等办事组织。1906年,在大港设大门检查站,从此青岛区域的轮船、帆船交易的处理及关税、厘金的征收等均归胶海关处理。(青岛市史志工作室编《青岛市志·海关志》,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第10页)

  开端,德国赞同建立胶海关的最大的意图是“处理好免税区与受严厉关税壁垒封闭的我国内地之间的交易往来”,(《青岛开埠十七年-〈胶澳开展备忘录〉全译》,第34~35页)“把胶州湾一带水陆两路的商业都会集在青岛一个当地。”(《帝国主义与胶海关》第43页)关税协议施行初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青岛区域交易开展,但几年后作用就不再抱负,尤其是跟着胶济铁路的建成通车和青岛港的连续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人流与货流数量迅速增长,自由港方式的税制坏处随之闪现。一方面,青岛和内地间交易往来很不顺利,遭到严峻搅扰,德国昌盛殖民地经济的希望也没有完成;另一方面,胶海关关于私运活动难以稽察,租赁地周边私运活动猖狂,乃至影响合理交易。所以关税准则改革随之而生。1903年,阿里文提出了新关税准则的想象,简而言之便是用保税区的监督处理方式替代自由港方式。1905年12月1日,德国公使穆默和赫德签定了《青岛设关纳税修正方法》,次日又发布了《青岛德境以内纳税方法规章》,从1906年1月1日起履行。据此,德国将自由港的免税区域缩小为以大港为中心的有限区域(即现代的保税区)。从此以后,除了自由港的免税区以外,“但凡输入租赁地内或许从租赁地输出的货品,均征收与我国内地相同的关税。别的,依照1905年12月初青岛官宪所发布的胶州湾租赁区域的内关税征收规矩,该自由区域不许作为居处,但工业建筑物不在此限制规模以内。”(刘善章、周荃主编《中德联系史译文集》,青岛出版社1992年版,第143页)

  保税区域准则的施行,消除了之前搅扰保护区和内地间交易往来的关税壁垒,使青岛既具有其时一般外贸口岸的特征,一起又享有自由港体系的优势,招引了大批商人的到来,带动了货品的周转和商业交易的昌盛,青岛口岸交易得到了腾跃式开展。1906年,青岛口岸完成税收收入863430海关两,初次超越烟台(818322海关两)。1907年,青岛的关税收入在全国36个海关中排在上海、广州、天津、汉口、汕头和大连之后,位居第7。1908年,青岛港的交易总额(31653895海关两)超越了早开埠37年的烟台港(27985362海关两),成为当之无愧的山东第一大交易口岸。胶海关设关之初,租赁东海关常关青岛钞关码头工作地址的四栋平房(今青岛公民礼堂南侧)作为工作室和宿舍,后筹集资金,开工建筑海关公署工作楼与海关职工寓所,1901年8月10日竣工后,关址迁至兰山路5号(现已撤除)。跟着胶济铁路通车和青岛港的建成,胶海关组织日趋扩展,原有的工作楼已不习惯。1912年12月,胶海关呈请总税务司同意,在大港区(今新疆路16号)新建海关大楼,于1913年12月竣工,1914年4月举办完工暨迁址仪式。

  1914年日军攫取德国的胶州湾租赁地后,于11月16日强行占据胶海关并截留了悉数关税,胶海关事务一度中止。1915年8月6日,北洋政府与日本签定《会订青岛重开海关方法》,德国在胶海关的一切特权均被日本替代。9月1日,日本人立花正树由大连海关税务司调任胶海关税务司,胶海关从头开关。

  1922年6月29日,我国政府回收胶海关。12月14日,北洋政府正式在青岛建立海关监督公署,但胶海关税务司改由英国人李家森担任,副税务司及高档职工仍由日本人担任,这样的状况一向延续到抗战前夕。

  1938年1月,日本第2次占据青岛,胶海关各项事务又中止了一段时刻,后依据“英日协议”从头开关,内部组织设置则模仿日本税关方式,将税务司改称海关长。

  1945年8月抗战成功后,政府回收胶海关,从此,胶海关税务司开端由我国人担任。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我国公民青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胶海关。